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公示

发表日期:2019-12-17 已经有2095位读者读过此文

       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针对企业用地开展调查工作,判断土壤与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,以保证土地后续正常使用。本公司按照《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了《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》,并委托河北浦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94-918日对厂区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监测。本公司根据监测结果,编制完成了《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》。现将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公开:

企业名称: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
企业位置:天津市武清区陈咀镇渔坝口村东

企业联系人及电话:陈萍  022-83718911

监测结果:

1)土壤中镉、铅、铜、镍、汞、砷、钴、锑、铍、氰化物、甲苯、乙苯、间&-二甲苯、邻-二甲苯、苯乙烯、总石油烃(C10-C40)、氰化物监测结果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 36600-2018)中第二类用地——工业用地类型的筛选值评价标准。土壤中锌监测结果满足《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》(DB11/T811-2011)(工业/商服用地)标准要求。土壤中锰、硒、钼、氟化物、1,3,5-三甲苯、1,2,4-三甲苯监测结果满足《美国EPA区域筛选值》(工业)标准要求

2地下水中铍、硒、汞、1,3,5-三氯苯、1,2,4-三氯苯、1,2,3-三氯苯监测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I类标准限值要求铜、氰化物、甲苯、氯苯监测结果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 Ⅱ类标准限值要求铅、锌、钼、乙苯间,对-二甲苯-二甲苯苯乙烯监测结果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 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钴、锑监测结果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 Ⅳ类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监测结果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 V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中的石油烃(C10-C40)监测结果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石油类因子标准值,满足V标准限值要求1,3,5-三甲苯、1,2,4-三甲苯作为背景值监测本次未检出

具体详见施普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!